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今天的主題是開辦銀行戶頭。
開辦戶頭有3個條件。

第一:有在日本的住處,並且完成市役所的住處登錄(如果完成的話,在留卡背面會有地址紀錄)。

第二:有電話號碼。

第三:有開戶用的印章。

攜帶在留卡、印章、護照前往銀行櫃檯就可以順利完成帳號開辦。提款卡會在開辦後一週內寄到在留卡上登錄的地址。
另外,如果這個戶頭是需要收國際匯款的帳戶,要同時提出「個人番号(マイナンバー)」,這個號碼在市役所申辦「マイナンバーカード」之後可以獲得。這個卡片的前身是「通知カード」,要另外以網路或郵寄繳交照片和申請書才可以獲得卡片。但是通知カード就已經可以做為出示マイナンバーカード所用,沒有拿到マイナンバーカード也是沒關係的。
以上。
關於印章,使用台灣的印章也可以,用日本的圓印章也可以,沒有限制,但因為是作為金融交易用的,跟台灣一樣,使用不容易被複製的印章會比較好!(台灣人的名字長的很複雜,再用奇怪的字體,要複製還真的很困難啊!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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